退休人員權益訊息


敬愛的退休同仁,茲將本年度有關退休人員之訊息,轉請知悉:
˙為便於退休人員及各機關查詢瀏覽,並響應節能減紙及作業簡化,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已修正「退休人員可憑退休證優惠參觀處所一覽表」同時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(http//www.dgpa.gov.tw)最新消息、退休人員服務專區及台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(http://www.tainan.gov.tw/personnel/)退休人員專區,請多加利用。

˙支領月退休金再任公職、財團法人職務者,為了您的權益,請隨時轉知本校人事室。
˙退休是人生重要的歷程,也是另一個階段的開始。透過終身學習,能協助退休人員調適角色的改變,培養工作以外的興趣與技能,促進退休後身心靈健康,進而使退休生活更具意義。
台南市終身學習管道豐富且多元,包括本市各社區大學、社會局的松柏學苑、本市各區樂齡學習中心,及教育部與各大學合作的樂齡大學等,皆提供退休生涯規劃、醫療保健、身心靈調適、社會參與、理財規劃、休閒娛樂、人際關係及居家規劃等課程,相關網站資料業掛載於「本處網站-退休人員專區-終身學習」項下,網址:http://www.tainan.gov.tw/personnel/link.asp?nsub=J0A400請退休人員多加利用。
˙自10271日起至105630日止,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,經公開徵選由
    富邦產物保險公司承作。
   適用對象:全國各級機關、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(含約聘僱人員及駐衛警)、退休
   人員及上述人員眷屬。
   保障內容特色:包含旅遊平安險、旅遊不便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,只要公教同仁1 
    人辦卡,每次行前以電話、網路或傳真即可完成投保,同行眷屬亦享優惠。
辦理方式:請洽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各分行辦理,查詢網址: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http://www.fubon.com/hwc),洽詢電話:0809-019-888
相關資訊: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dgpa.gov.tw)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公務福利e化平台(https://eserver.dgpa.gov.tw)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富邦公司旅平卡網頁(http://www.fubon.com/hwc)查詢。
˙因應二代健保10211日正式上路,退休人員10211日後產生之優惠存款利息超過5000元者,扣繳補充保費相關作業:
1、單次利息超過2萬元:由台銀直接自帳戶扣繳補充保費。
2、單次利息超過5000元,未超過2萬元:由健保局於隔年1月開單,再由退休人員一次繳
      納一整年的補充保費。
˙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「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」,經公開徵選由學思行數位
    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承作。
期間:自10281日起至104731日止,請踴躍運用。
適用對象:各機關、公私立學校、公營事業機構員工(含約聘僱人員及駐衛警)、退休人員及上述人員眷屬,提供各項商品優惠,詳情請參考活動網址http://www.taaze.tw/gov_index.html
˙本校退休人員專屬公告網現正建置中,俟建置完成後有關退休人員之訊息將如期公告周
    知。
˙如有意願擔任志工者,請隨時與人事室聯絡或上人事行政總處「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」
   網站(http://cpabom.dgpa.gov.tw/vlt/)登錄。
˙行政院核定,發給按月支()領月退休金()人員102年年終慰問金,其月退休金()基準數
    額為新臺幣2萬元以下。(有關退休()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,公告於本校最新消
    息人事主計項下公告日期2013-09-12,請參閱)
˙行政院印製之「年金無虞 老年無虞 請支持年金改革」宣導摺頁。 
    文宣摺頁所載教育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內容,係依行政院102425日函送立法院審議
    之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」內容之摘要說明。基此,摺頁所載內容,並非最
    後確定之方案,仍須俟立法院完成法制程序後,始得據以實施。宣導摺頁電子檔置於行政
    院年金制度改革網(http://www.cepd.gov.tw/pension/)、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(http:
    //www.dgpa.gov.tw/及教育部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moe.gov.tw/)電子布告欄或教育部人事處/重點業務規劃或本校最新消息人事主計項下公告日期2013-09-12,請參閱。
˙年金改革     教育人員退休制度調整方案宣導 (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中,尚未完成立法)
適用
對象
項目
現行制度
調整方式
繳費公式
•本(年功)薪×2×費率×分擔比
•分擔比        教育人員:政府=3565
•自方案實施第1(105)(年功)薪×2,逐年調整至本(年功)薪×○×費率×分擔比
【即繳費基準逐年調整至本(年功)薪×○,教授等級為本(年功)薪×2,副教授等級為
(年功)薪×1.9,助理教授等級為本(年功)薪×1.8外,其他教職員為本(年功)薪×1.7
•分擔比 教育人員:政府=4060
退休金
計算基準
以退休生效日在職同薪級人員
本薪計算
自方案實施第1(105)為「本(年功)薪×2」,第2(106)起由「最後在職10
平均薪額」逐年調整至方案實施第7(111)為「最後在職15 年平均薪額」計算
(含新、舊制退休金)
提撥費率
12%
調整為12%~18%
月退休金
請領條件
現行為75制:
1. 年資滿15年以上,年滿60
2. 年資滿25年以上,年滿50
1. 年資滿25年以上,年滿65歲;年資滿30年以上,年滿60(90)
2.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、教師(含幼兒園園長、教師):年資25年以上,年滿60歲;
年資滿30年以上,年滿55歲為起支年齡(85)
3. 75制逐年過渡至85制再銜接至90
退休金
基數內涵
新制年資以「本(年功)薪×2
計算
1(105)為「本(年功)薪×2
2(106)起由「最後在職10 年平均薪額×○」,逐年調整至「最後在職15年平均薪額×○」【教授等級為平均薪額×2,副教授等級為平均薪額×1.9,助理教授等級為平均薪額×1.8外,其他教職員為平均薪額×1.6,純新制者為平均薪額×1.7
優惠存款
兼具新、舊制年資且支()
月退休金之教育人員,依公立
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
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規定
計算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
(優惠存款利率18%)
1. 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計算:
(1) 1051231日以前退休生效者:依10021日方案審定之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
(2) 10611日以後退休生效者:優惠存款金額按85131日退撫新制實施前實際得領取之養老給付金額辦理
2. 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率:方案實施第1(105)仍維持18%,第2(106)起調整,
110年調整至臺灣銀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+7%,並以9%為上限
3. 舊制年資計給之ㄧ次退休金之優惠存款利率仍維持18%
退
退休金
基數內涵
新制年資以「本(年功)
×2」計算
新制年資基數內涵自方案實施第1(105)由「本(年功)薪×2」,逐年調整至「本(年功)薪×○」【教授等級為本(年功)薪×2,副教授等級為本(年功)薪×1.9,助理教授等級為本(年功)薪×1.8外,其他教職員為本(年功)薪×1.6,純新制者為本(年功)薪×1.7
優惠存款
同上述現職人員部分
1. 8521日以前退休者:ㄧ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維持18%優惠存款利率
2. 8522日以後退休且兼具新、舊年資者(含擇領一次退休金者):其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率,
方案實施第1(105)仍維持18%,第2(106)起調整,至110年調整至臺灣銀行1年期定期
存款利率+7%,並以9%為上限。但舊制年資計給之ㄧ次退休金之優惠存款利率仍維持18%
新進
人員


1. 公教人員保險將改為年金制
2. 退休職業年金將分為確定給付+確定提撥兩部分
3. 公保年金:月退休金(確定給付):退休年金(確定提撥)之比例:15%40%20%





˙年金改革     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調整方案宣導 (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中,尚未完成立法)
適用對象
項目
現行制度
調整方式
繳費方式
(本俸X2)X費率X分擔比
•分擔比公務人員:政府=3565
(本俸X逐年調降至1.7)X費率X分擔比
•分擔比公務人員:政府=4060
提撥費率
12%
調整至15%~18%
月退休金
請領條件
現行85制:
1. 年資滿25年、年滿60
2. 年資滿30年、年滿55
改為90制:
1. 年資滿25年、年滿65  2. 年資滿30年、年滿60
90制之實施將與85制之10年緩衝期(指標數)銜接
退休金
計算基準
最後在職俸額
106年起調整為「最後在職10年平均俸額」,逐年調整至111年「最後在職15年平均俸額」
退休金
基數內涵
新制年資以「本俸X2」計算
調降新制年資基數內涵如下:
1. 具新舊制年資者:自105年起從「本俸X2」逐年調降至109年「平均俸額X1.6
2. 純新制年資者:自105年起從「本俸X2」逐年調降至108年「平均俸額X1.7
優惠存款
月退休金加計優惠存款利息所得總計不得超過75%~95%
1. 配合公保年金化提早停止優存制度
2. 兼具新舊制年資者:同已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率調降方案
退
退休金
基數內涵
新制年資以「本俸X2」計算
調降新制年資基數內涵:自105年起從「本俸X2」逐年調降至109年「本俸X1.6
優惠存款
同現職人員
1. 8471日以前退休者:維持18%
2. 8472日以後退休且兼具新舊制年資者(含支領一次退休金及月退休金):自105年起,公保養老給付之18%逐年調降,106年調降至12%,之後逐年調降1%,至110年調降至臺灣銀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+7%,並以9%為上限


1. 公教人員保險將改為年金制
2. 退休職業年金將分為確定給付+確定提撥兩部分
3. 公保年金:月退休金(確定給付):退休年金(確定提撥)之比例=15%40%20%

改革主軸(公務人員)
1.      延退:101年平均退休年齡僅55.29


工作時間
退休年齡
平均領退休金時間
75
民國100年之前適用
25
50
32
85
民國100年開始實施
30
55
27
90
本次改革目標
30
60
23
            *「退休年齡」:以起支月退休金之最低年齡計算。
*「平均領退休金時間」:依民國100年內政部「臺閩地區簡易生命表」之平均餘命計
    算。
2. 調降所得替代率:(所得替代率偏高)
  ˙改革後退休所得替代率計算公式:月退休金+優存利息(或社會保險年金)/ (年功_)俸+專
      業加給加權平均數≦80%
  ˙設定天花板與樓地板:天花板所得替代率≦80%、樓地板32,160元。
  ˙天花板是指退休所得替代率不得超過80%,使退休所得合理化。
  ˙樓地板是為了照顧弱勢退休人員,對於退休所得較低者,給予最低金額之保障(根據大法
      官釋字第_2_8_0號解釋,以調降至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與專業加給合計數額為限;
      目前為新台幣32,160元)。如因本人所具條件(年資短淺且職等較低者)致領取的每月退
      休所得本來就少於32,160元者,則依其本身所具的條件計給退休所得(不予扣減也不予增
      加)。
3.調降18%
實施年度
優惠存款利率
實施年度
優惠存款利率
105
18%
108
10%
106
12%
109
9%
107
11%
110
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+7%,並以9%為上限。
4. 實施展期及減額年金
    任職滿25年但尚未構成月退休金之起支年齡時,除可自願退休請領一次退休金外,另可選擇待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開始領取。或者,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,開始領取減額月退休金;每提前1年,減發4%,最多得提前5年,減發20%

敬祝 闔家平安
     新化國中人事室竭誠為您服務   
主任:吳國財5902269-261    助理員:鄭如婷5902269-262   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 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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