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文官學院召募65歲以下且具服務熱忱之優秀退休公務人員及教師擔任103年公務人員高普考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助理輔導員

一、有意願者請詳閱實施要點,並依案附報名表或至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「助理輔導員專區」下載報名表填妥後,於本年8月22日前以E-mail逕寄該學院訓練發展組饒組長健生(電子信箱:pethope@nacs.gov.tw)。如有疑問,請逕洽國家文官學院承辦人林佳惠(電話:02-26531535)。

二、檢送國家文官學院103年助理輔導員志工召募實施要點及報名表各1份

報名相關檔案連結

月撫慰金發放1040101起改按3個月發給一次

月撫慰金發放自1040101起改按3個月發給一次 (已改回每6個月發給一次)

依據103/10/9 南市教人(二)字第1030965651號來函,教育部103年6月30日臺教人(四)字第1030090429B號令修正發布之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」第41條、第55條一案,已註銷原發布案,「教育人員」月撫慰金之發給,仍維持原發放原則,即比照月退休金,自退休人員死亡時之次一個定期起,每6個月發給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