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教育局轉知退休人員於退休後一年內如未使用電郵帳號,則刪除帳號,所有信件亦將一併刪除。

教網公告48132號

主旨:檢送教育局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電子郵件帳號管理作業規定」(附件),請照並轉知所屬同仁。



說明:
 
一、經教育局103年1月29日第142次局務會議通過,並於2月11日奉 鈞長核定。
 

二、旨揭作業規定於2月13日起正式生效實施。
 

三、請貴機關轉知所屬同仁知悉,並依規定事項內容配合辦理。
 

四、另因本規定涉及退休員工權益,退休員工於退休後一年內如未使用電郵帳號,則刪除帳號,所有信件亦將一併刪除。故亦請貴機關人事轉知退休人員知悉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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