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化國中退休人員人事專區
轉知教育部書函,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請領退休金及補繳退休撫卹基金費用、遺族請領撫慰金及撫卹金之請求權時效,請求權經過5年不行使而當然消滅。
主旨:
轉知教育部書函,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請領退休金及補繳退休
撫卹基金費用、遺族請
領撫慰金及撫卹金之請求權時效,優先
適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與其施行細則及學校教
職員撫卹條例
規定,請求權經過5年不行使而當然消滅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2年10月4日臺教人(四)字第1020136162A號
書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上開書函影本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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